关于开展南京农业大学2023-2024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同学: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校研发〔2021〕17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基本学制内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在校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关心国家大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
2、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爱劳动,举止文明;
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社会实践和文体、学术活动,努力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公益性社会活动,能积极协助学院开展研究生各项工作,成绩突出。在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各项比赛中因成绩突出受到校级以上表彰者优先考虑;
4、学习态度端正,无必修课不及格记录,学习成绩优良,求知欲强,知识面广,并表现出较高的科研水平;
5、担任主要研究生干部一年以上,在研究生中有较好的影响力;
6、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记录。
三、评选比例
南京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为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总人数的1.5%。上一学年获评“优秀研究生会分会”的学院增加1个名额。我院优干分配名额3人。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院初评。10 月15日17点前学生本人提交申请,填写《南京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定申请表》。
(二)初评公示。学院进行初步评选,确定获奖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 个工作日。
(三)确认上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四)学校评审。10月28日至11月15日,研究生工作部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各学院拟获奖名单进行审核。学校将审定人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工作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备案、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研究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
2、各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掌握评优条件、标准,推荐人选要广泛征求师生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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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1日
(编辑:靳一琳 校对:夏丽君 审核:裴海岩)